【教务处实习组 - 公告】114学年度-学生学习历程(E-Portfolio)竞赛活动开办喽!

  • 2026-04-08
  • 创意商品设计学系
竞赛资讯如下
主办单位:教务处学生实务学习与辅导组
一、活动对象:本校在学具正式注册学籍学生且于在学期间取得证照或通过国家考试之各学制学生。
二、竞赛方式:
(一) 个人竞赛:E-Portfolio内容丰富性及完整度
请于民国115年5月8日(五)前,登录个人「学生学习历程档案系统」,https://cip.asia.edu.tw/login.php,(校园入口网站-学生学习历程档案-维护履历),经营个人专属的E-Portfolio系统,由系统根据资料,填写之丰富性及完整度来进行评分。
(二) 团体竞赛:团体竞赛以系所为单位,依系上学生于个人竞赛E-Portfolio内容丰富性及完整度的分数,全系分数加总后为团体分数。
三、评分方式:
本次竞赛评选重点为:
个人竞赛:E-Portfolio内容丰富性及完整度。
团体竞赛:团体竞赛以系所为单位,依系上学生于个人竞赛E-Portfolio内容丰富性及完整度的分数,全系分数加总后为团体分数。
四、得奖名单公布:
民国115年5月15日(五)公布得奖名单。
五、活动奖励:
(一) 个人竞赛:E-Portfolio内容丰富性及完整度,依名次颁发奖状与奖金。
(二) 团体竞赛:团体竞赛以系所为单位,依系上学生于个人竞赛一E-Portfolio内容丰富性及完整度的分数,全系分数加总后为团体分数,颁发前三名之学系奖状一祇。
(三) 将择期举办学生学习历程档案竞赛颁奖典礼颁发奖状暨奖金,个人竞赛得奖者需准备完整履历、证照及作品等,并参与颁奖典礼。
六、注意事项:
(一) 参赛者所附资料不足、格式不符或是不合相关规定者,不予受理。
(二) 若有欺瞒或伪造资料情事,经查证属实,主办单位可取消参赛资格。如获奖者,将追回奖励。
(三) 得奖学生应积极协助相关推广活动。
(四) 参赛者视同承认本办法之各项规定及遵从评审的评审决定。
(五) 主办单位保有随时修改及终止本活动之权利。
(六) 活动最新资讯请随时参阅本组活动网站。
(七) 证照为在学期间取得或通过国家考试之各学制学生。
(八) 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得随时修订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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