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财政部112年8月21日台财际字第11224519780号函办理。
二、鑑于我国青年学子于亚洲开发银行(以下简称亚银)实习工作经验,有助建构与国际接轨能力,提升参与国际事务竞争力,且相关实习经验亦有助其未来申请于亚银或其他国际组织任职机会,转知硕、博士班在校生踊跃申请旨揭实习生计画。
三、另旨揭亚银「实习生计画」与「专科以上学校产学合作实施办法」第6条及第6-1条所定「校外实习」有别,若贵校规划学校内实习课程时,仍应依「专科以上学校产学合作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办理。
四、随函检附财政部来函及亚银2024年实习计画实习职缺(如附件);相关事宜请迳洽财政部黄瓈纬小姐,电话:02-2322-8000#8584。
提醒有意愿申请之学生,欲申请此计画仍需符合亚洲大学实习办法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