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实习组 - 公告】有关本馆113年暑假暨秋季实习申请事宜,鼓励学生申请

  • 2024-03-08
  • 创意商品设计学系
一、本馆113年暑假暨秋季实习作业时间如下:
(一)实习日期与时间统一,无法全程配合者请勿申请:
1、暑假实习:
(1)实习日期:自7月2日(二)至8月30日(五)。
(2)实习时间:实习时段为周一至周五,或周二至周六。
2、秋季实习:
(1)实习日期:自7月2日(二)至11月22日(五)。
(2)实习时间:实习时段为周一至周五,或周二至周六。
(二)实习时间请参阅实习生需求表(附件1),每日实习时数以8小时计。依本馆实习生作业注意事项(附件2),倘实习总时数未达200小时或请假时数(含事、病假及旷职时数)累计达64小时以上,本馆不发给实习证明。
 二、申请截止日:4月30日前(邮戳为凭),请邮寄或亲送至本馆行政区教育暨公共服务部,并请于信封外加注为实习申请资料。
 三、公告录取结果: 5月30日前公告于本馆网页,网址:www.kmfa.gov.tw。
 四、凡欲参加本馆实习者,需具备基本电脑操作技能,并依据本馆实习生作业注意事项办理申请登记。申请文件如下:
(一)实习申请书乙份。
(二)就读学校(含系所)发正式公函予本馆或提供推荐函两封(二项择一)。
(三)自传(含实习理由等,格式不拘)。
(四)实习计划书,含实习目标、项目、方法、期间等。
 五、本馆美术东二路平面停车场为收费停车场,实习期间实习生于此停放汽车需付费,相关付费规定详本馆官网最新消息/高雄市立美术馆美术东二路平面停车场收费须知:https://reurl.cc/YWEynL。
 六、检附本馆113年暑假暨秋季实习生需求表、实习生作业注意事项。
提醒有意愿申请之学生,欲申请此计画仍需符合亚洲大学实习办法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