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今日公告提升疫情警戒至第二级,自5月12日(三)起 ,为了本校教职员工生的健康,恳请确实配合相关防疫措施↓
1.持续维持于各建筑物入口之健康凭证检查及体温监测机制,以符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实名制」之要求。
2.进入校园各建筑物须全程配戴口罩。
3.教室、办公室应维持适当通风,至少开一扇窗且窗缝至少一个拳头宽。
4.各项活动之办理,仍应向「学务处」提出申请及防疫通报,采实名制并量测体温,活动参与人数若超过100人则一律停止办理,以降低群聚感染风险。
5.校园环境及教室消毒维持每日至少一次。
6.严格执行健康监测,量测体温注意是否有发烧情形、有呼吸道、失去嗅觉味觉等症状者,应立即配戴口罩立即就医,并即时通报学校。
7.请持续落实良好卫生习惯勤洗手及注意手部卫生、良好的呼吸道卫生及咳嗽礼节,如有呼吸道症状时应配戴口罩,口罩如有脏污,应勤加更换;打喷嚏时应用面纸或手帕遮住口鼻,或用衣袖代替;与他人交谈时,尽可能保持1公尺以上。
※请导师帮忙协助注意学生之健康与请假情况:
1. 如学生出现异常之请假状况时,应联系家长了解原因:如具有下列任一个条件︰(1)发烧(≧37.5℃)或有呼吸道症状。(2)嗅、味觉异常或不明原因之腹泻。(3)医师高度怀疑之社区型肺炎。应立即通报健康中心防疫专线04-23323456, 分机 3250、3251 (上班时间,8:00-17:00)或校安中心0919-555445(下班时间,17:00-08:00)
2. 落实「生病不上课、不上班」原则:对于有呼吸道症状之师生,请其戴口罩,指导其适当休息与适当补充水分,并依医师指示接受治疗,并尽量与家长沟通,让学生在家休养最少为自主管理七天,直至症状解除后24小时始返校上课。
※如有相关护理医疗谘询请拨校内分机3250-3254洽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