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辦公告】內政部,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及配合防疫政策 2021-05-20 楊尚蓉 書記 轉知內政部︰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及配合防疫政策,地政士、不動產估價師、不動產經紀人、不動產經紀營業員,原開業執照或證書(證明)有效期限為110年5月1日至110年8月31日者,得免經申請程序繼續合法執業;另有關不動產專業人員相關訓練課程,亦應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之相關防疫措施辦理。 內政部公文1100519.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