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方式如下:
★申請期限:自114年11月17日(一)上午10:00起至114年12月05日(五)下午5:00止。
★注意事項:請詳閱以下說明後方得進行線上申請
★申請路徑如下:登入「學生資訊系統」→「各項申請」→「跨域學習學期成績呈現方式申請」,請同學再行確認申請資料是否正確,一經決定,即不得變更。
1. 依據本校「專長學程化實施要點」第七點規定略以,修讀「專長學程」須勾選是否為「跨系(他系)專長學程」,勾選為「PF計分制」,不勾選為「百分計分制」,未於登錄期間申請者一律採「百分計分制」,「PF計分制」不列入學期成績計算。
2. 依據本校「跨領域學分學程設置辦法」第七條規定略以,學生應於教師完成期中成績登錄二週內,於系統自行擇定成績呈現方式,一經決定,即不得變更,逾期未擇定者,悉按「百分計分制」計算成績。
3. 依據本校「修讀探索課程實施要點」第四點略以,學生修習探索課程得於當學期第十週至十二週向教務處申請以P/F列計學期評量成績,於系統自行擇定成績呈現方式,一經決定,即不得變更,逾期未擇定者,悉按「百分計分制」計算成績。
4. 適用對象:大學日間部當學期修習跨域學習者(跨領域學程必修、跨系(他系)專長學程、次專長等)。
5. 各課程類型成績登錄方式,欲按「PF計分制」請於「學生資訊系統」開放期間提出申請。
6. 如修習跨系課程與本系課名相同者,皆按「百分計分制」登錄成績。
7. 如修習雙主修或輔系課程,皆按「百分計分制」登錄成績。
8. 本次成績登錄方式並不影響學生畢業資格判斷,請同學放心填寫。
【教務處 - 公告】114-1學期學生跨域學習〔跨領域學程必修、跨系(他系)專長學程及探索課程等〕期末成績登錄方式申請(延長申請時間)
- 2025-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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