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實習組 - 公告】114學年度-學生學習歷程(E-Portfolio)競賽活動開辦嘍!

  • 2026-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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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賽資訊如下
主辦單位:教務處學生實務學習與輔導組
一、活動對象:本校在學具正式註冊學籍學生且於在學期間取得證照或通過國家考試之各學制學生。
二、競賽方式:
(一) 個人競賽:E-Portfolio內容豐富性及完整度
請於民國115年5月8日(五)前,登錄個人「學生學習歷程檔案系統」,https://cip.asia.edu.tw/login.php,(校園入口網站-學生學習歷程檔案-維護履歷),經營個人專屬的E-Portfolio系統,由系統根據資料,填寫之豐富性及完整度來進行評分。
(二) 團體競賽:團體競賽以系所為單位,依系上學生於個人競賽E-Portfolio內容豐富性及完整度的分數,全系分數加總後為團體分數。
三、評分方式:
本次競賽評選重點為:
個人競賽:E-Portfolio內容豐富性及完整度。
團體競賽:團體競賽以系所為單位,依系上學生於個人競賽E-Portfolio內容豐富性及完整度的分數,全系分數加總後為團體分數。
四、得獎名單公布:
民國115年5月15日(五)公佈得獎名單。
五、活動獎勵:
(一) 個人競賽:E-Portfolio內容豐富性及完整度,依名次頒發獎狀與獎金。
(二) 團體競賽:團體競賽以系所為單位,依系上學生於個人競賽一E-Portfolio內容豐富性及完整度的分數,全系分數加總後為團體分數,頒發前三名之學系獎狀一祇。
(三) 將擇期舉辦學生學習歷程檔案競賽頒獎典禮頒發獎狀暨獎金,個人競賽得獎者需準備完整履歷、證照及作品等,並參與頒獎典禮。
六、注意事項:
(一) 參賽者所附資料不足、格式不符或是不合相關規定者,不予受理。
(二) 若有欺瞞或偽造資料情事,經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可取消參賽資格。如獲獎者,將追回獎勵。
(三) 得獎學生應積極協助相關推廣活動。
(四) 參賽者視同承認本辦法之各項規定及遵從評審的評審決定。
(五) 主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改及終止本活動之權利。
(六) 活動最新資訊請隨時參閱本組活動網站。
(七) 證照為在學期間取得或通過國家考試之各學制學生。
(八)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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