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實習組 - 公告】農業部農業試驗所(113)年暑期實習機會,請於3月27日(星期三)前函送試驗所辦理,逾期不受理。

  •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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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接受本項實習之學生必須修讀農業相關科系,且已修畢該大學二年級或大學三年級所應修讀之農業課程,始具有申請本項實習之條件。
二、實習期程以2個月(7月1日至8月30日)為限,實習期間本所不提供學生膳宿、津貼,且其平安保險由就讀學校辦理,惟本所相關單位仍將善盡照顧與指導,以防意外事件發生。
三、附件所列實習項目,每人最多選擇1項。填寫需求人數請勿重複計列。各校提列需求合計人數超過本所本年度可提供需求總名額時,將由本所依訂有合作備忘錄之學校或基於本所業務指導之學生等條件逕行遴選。
四、檢附本所受理大學院校學生暑期實習申請作業須知,併請參考。
提醒有意願申請之學生,欲申請此計畫仍需符合亞洲大學實習辦法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