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資格
國籍要求:申請者須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
學籍要求:出國就讀時,應為本校在學學生,並已完成至少一學期課程(不含國內及境外在職專班生)。
申請程序
本校申請學生需經所屬院系相關委員會辦理學生甄選及學分抵免,經審查通過後,方能成為選送生。
學業表現
在校表現優異,並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學士班學生 :班級排名前 30% 或 系所排名前 40%。
研究生 :免排名要求。
語言能力
需達到本校出國研修要求之標準:
英語能力:英檢成績需達 CEFR B1(如多益 550 分以上,或同等級其他英檢成績)。
其他外語能力:需達 CEFR B1 以上,或符合姊妹校語言能力要求。
應繳文件
請於下列連結下載應繳文件,填寫完成01-05檔案後,將紙本提交至國際事務處:
應填表單
https://forms.gle/JJr3ewjmSemuK1Le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