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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系專長(原他系專長)

申請時間
自學生一年級下學期至三年級間,每學期第13至15週至學生資訊系統辦理申請/變更。

修讀規定
跨系專長學程:15-16學分
系次專長:須修畢提供他系專長學程的同一學系開設之三門專業課程


修畢形式
系專長學程:畢業證書將加註「OO專長學程」
系次專長:畢業證書將加註「OO次專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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