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實習組 - 公告】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112年暑期實習作業受理期間為112年3月1日至4月30日止,請將有意願參與實習學生之名單於111年3月31日前回傳至本組

  • 2023-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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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3月1日至4月30日止,請將有意願參與實習學生之名單於111年3月31日前回傳至本組
一、依本署「大學院校學生實習作業要點」辦理。
二、旨揭實習提供國內各大學院校及相關系所學生,瞭解及學習全民健康保險業務實際運作,以增進理論與實務的結合。
三、本署訂於每年7月1日至28日辦理大學院校學生暑期實習(如遇假日則順延),為期4週,共計160小時。
四、受理期間為每年3月1日至4月30日止,以電子公文發文日或郵戳為憑,期間外恕不受理;本署受理申請後,依學生實習內容與可提供實習名額之相關需求進行分配,錄取名單將於當年5月31日(含)以前公布於本署全球資訊網,並函復申請學校。
五、相關申請作業請逕自本署全球資訊網/重要政策下載(網址:https://www.nhi.gov.tw )。

請有意願參與實習學生之名單於111年3月31日前回傳至本組
提醒有意願申請之學生,欲申請此計畫仍需符合亞洲大學實習辦法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