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實習組 - 公告】修正111年度證照獎勵申請相關規定

  • 2022-11-03
  • 創意商品設計學系
關於學生申請證照獎勵規定修正如下:
一、 為鼓勵同學發展第二專長,取消系所證照獎勵限制,即所有校內可獎勵的證照項目不分系所皆可申請獎勵金。
l 校內補助證照明細請於實習組網站下載111年度證照補助清單,審核證照時請依最新公告清單為主 https://silgs.asia.edu.tw/....../Licens....../Licensesubsidy
l 申請證照獎勵金以取得證照5個月內為限
l 今年度經費關帳時間為12月,請提醒同學於盡早提出申請
二、畢業生申請證照獎勵之規定:
1.需取得大學或碩士學歷始得考取之證照
2.畢業後兩年內為限
3.報考時,最高學歷需填寫亞洲大學,並提出證明始得申請獎勵